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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桃園市各機關團體要如何申請開設客語研習班?

  • 發布單位:客家事務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客家事務局

一、請依「桃園市政府當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」之規定辦理。
二、申請對象:本市各機關、公私立機構、立案團體、學校及企業等,可自行招募至少15人,至「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」註冊會員即可線上申請開班。
三、申請內容:實用客語研習班及客語認證研習班。
四、申請期間:自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計畫公告日起,申請單位至遲應於預定開班研習日前14日,於平臺提出申請。
五、研習期間:自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核准日起至計畫規定之最後研習日止。(113年為11月10日)
六、詳情請於當年度1月份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首頁/訊息公告/最新消息項下查詢;或於公告後至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首頁/便民服務/檔案下載項下查詢。
七、如有其他疑問或欲瞭解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受理審查情形,請電洽03-4096682轉文教發展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