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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公示送達本局115年3月5日桃客綜字第11500020211號函

  • 發布單位:綜合規劃科
  • 聯絡人:陳春德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客家事務局

主旨:布雷夫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應受送達人)辦理本局「2025桃園市客家諮詢委員會會議」勞務採購案,因遷移住址不明,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。

依據: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、第79條、第80條、第81條規定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茲因應受送達人承辦本局「2025桃園市客家諮詢委員會會議」勞務採購案(標案案號:114-005),雖已於114年9月15日起與本局終止契約(本局114 年9 月15 日桃客綜字第1140009268號),惟本案仍有後續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2款「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,致解除或終止契約,情節重大」之虞,需請應受送達人陳述意見。

二、查本局前以114年12月12日桃客綜字第1140012753號公告公示送達本局114年12月10日桃客綜字第1140012578號函。按行政程序法第79條及第81條規定,本公告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