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計畫目的:本局為推動本市托育機構試辦客語托育服務,提供幼兒於日常生活情境中自然接觸及學習客語之機會,鼓勵托育機構將客語融入幼兒照顧及活動情境,並結合家庭參與,營造生活化之客語學習環境,促進客語向下扎根,爰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申請對象:經本市主管機關核准領有設立許可證書之社區公共托育家園、公設民營托嬰中心、私立托嬰中心及機關(構)員工子女托嬰中心;托育機構內至少有1位托育人員針對其固定照顧之所有幼兒,以客語進行日常托育活動者,得提出申請。
三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5月22日(星期五)止,請申請單位檢具申請表、計畫書、經費概算表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等文件一式1份,寄送至本局(收件地址: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)提出申請;申請資料不全者,本局得通知限期補正,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