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辦理115年度擴大獨居老人服務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配合衛生福利部獨居長輩訪查作業,本市預計於115年7月起,針對中央提供之單一戶籍長者名冊,指派社政訪員進行到宅關懷訪查,且訪員將遵守「2會3不」原則:「要配戴識別證,要出示衛福部公文;不會洩漏個資,不會要求提供帳號、存摺、印章,不會詢問與訪查無關的資料等」,請長輩及家屬安心配合。
三、旨案訪查作業,衛生福利部業製作相關宣導圖卡,惠請貴單位協助宣傳事宜如下:
(一)請於所轄網站刊登衛生福利部宣導圖卡。
(二)請協助並轉知所屬單位於相關APP軟體、通訊系統 (LINE)、LED電子看板、跑馬燈、公佈欄等相關宣導通路加強推播宣導。
(三)請協助轉知所屬單位及場館(包括里辦公室、公寓大廈管委會及民間單位等),協助於各項活動及場域佈告欄等,運用宣導圖卡,加強宣導「桃園市政府將於115年7月起推動擴大獨居老人服務訪查」事宜,以協助民眾及早知悉訪查作業。
四、檢附衛生福利部「擴大獨居老人服務訪查」宣導圖卡2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