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公告
主旨:公告桃園市政府115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,請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。
依據:桃園市政府115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依照上開規定,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,配合下列事項辦理:
(一)申請期間:各級別認證報名截止後15日內(以郵戳為憑),至本府客家局「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」填寫團體報名考生資料。
(二)補助項目:
1. 10人至14人組團報考者,補助報名費、餐費及雜支。
2. 15人以上組團報考者,補助報名費、餐費、車資、工作費、保險費及雜支。
(三)資格條件:本府所屬機關及事業機構、本市境內公所、學校、公司行號、醫療院所、農漁會、依法登記或設立之法人及團體。
(四)審查方式:以書面審查補助申請表、計畫書、經費概算表。
(五)補助金額基準:
1. 報名費:19歲以下免報名費,20歲以上每人新臺幣(以下同)250元(實際依客家委員會簡章規定支付﹚。
2. 餐費:每人上限100元。
3. 車資:每車(限遊覽車或公車)上限1萬元。
4. 工作費:團體報考人數每1車核給1人,每人每小時200元。報考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者上限800元;報考中級以上認證者上限1,600元。
5. 保險費:每人上限100元。
6. 雜支: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。
二、檢附「桃園市政府115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