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才公告
約僱職務代理人(五等)
發布單位:
客家事務局
發布日期:
111-06-01
截止日期:
111-06-08
徵才機關:
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
官職等 :
五等280薪點
名 額:
1
性 別:
不拘
地 址:
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
工作地點:
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
有效日期:
111-06-01~111-06-08
資格條件:
1.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。
2.具服務熱忱、品德操行良好。
3.具撰稿、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。
2.具服務熱忱、品德操行良好。
3.具撰稿、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。
工作項目:
1.辦理客家民俗歲時節慶業務。30%
2.辦理客家禮俗祭典推廣業務。30%
3.客家語言及文化推廣業務。30%
4.其他交辦事項。10%。
2.辦理客家禮俗祭典推廣業務。30%
3.客家語言及文化推廣業務。30%
4.其他交辦事項。10%。
聯絡資訊:
一、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(一)甄選報名表(如附檔)。(二)最高學歷證書。(三)工作經歷證 明(無則免)。(四)國民身分證影本。 (五)退伍令(無則免),於111年6月8日(星期三)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(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)人事室(信封請註明應徵文教科約僱職務代理人),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。
二、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,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還。
三、本案係本局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,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列入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,依「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」規定,約僱人員辦理所遺業務。本案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日起,即應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。
四、本項徵才候補人員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,侯補人員得以遞補列等相同,性質相近之職缺。
五、連絡電話:(03)4096682分機 8020人事室許主任。
二、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,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還。
三、本案係本局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,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列入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職缺,依「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」規定,約僱人員辦理所遺業務。本案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日起,即應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。
四、本項徵才候補人員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,侯補人員得以遞補列等相同,性質相近之職缺。
五、連絡電話:(03)4096682分機 8020人事室許主任。
聯絡人 :
許仲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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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111-06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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