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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資料來源:營運管理科

【桃園市客家文化館親善物品租借運用管理須知】

為提升客家文化館內服務項目及品質,規劃於客文館遊客服務中心提供輪椅、嬰兒車及挖沙遊戲組等借用項目,借用流程及注意事項如下:

(一)本館提供輪椅、嬰兒推車及挖沙遊戲組租借服務,不須支付任何費用,租借方須押有照片之個人證件正本一張(身分證、健保卡、駕照、學生證等)並填寫聯繫資料即可。

(二)租借及歸還時,皆須現場清點租借商品外觀狀態、功能及配件數量。

(三)「挖沙遊戲組」每租借一組須押證件一張,每人至多租借兩組,使用完畢後須清潔完成再歸還。

(四)公用物品請共同愛惜使用,租借用品如有損壞、遺失、不可修復之情況發生,將以定價賠償。

(五)遊客服務中心服務時間為週二至週日上午9:00~12:30、下午1:30~5:00,最晚租借時間為下午4時00分,最晚歸還時間為下午4時45分。

(六)租借用品務必於當日歸還,本局將於閉館前十分鐘電話提醒通知,當日逾期未歸還則須按日酌收逾期費用,每日計價方式為該項用品定價之百分之二十,超過五日未歸還則視同遺失,租借方須以定價賠償。【桃園市客家文化館親善物品租借運用管理須知】